商城县档案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主要职责是:
(一)负责征集、接收、保管县级历史档案、革命历史档案和县直机关的现行档案及有关资料。
(二)负责县重大活动档案收集工作;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和境外的档案资料及与商城有关的史料。
(三)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鉴定、编目、划控和解密、开放工作。
(四)负责县级档案的提供利用;负责档案编研出版、展览工作。
(五)负责历史档案抢救、修复、仿真等技术保护工作。
(六)负责电子档案的管理、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;负责数字档案馆建设、测试、运维与服务。
(七)负责档案库房和馆藏档案安全保障,应急处理。
(八)负责指导机关档案室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的档案实施标准化、规范化管理工作。
(九)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